10月22日晚間,錦盛新材(300849)公告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事項,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規一案已經由浙江證監局調查完畢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上市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阮榮濤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經理阮棋江、時任監事會主席夏書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董事阮岑泓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根據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主要違法事實為未能在2022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關聯交易。
2021年12月6日,錦盛新材與浙江宏祥簽訂施工合同,約定浙江宏祥承包建設“年產6000萬套化妝品包裝容器建設項目”廠房。同日,浙江宏祥與阮鐘炎簽訂內部承包協議,將上述廠房建設交由阮鐘炎承包,浙江宏祥按合同金額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在該項目建設中,阮鐘炎控制項目章、自主雇員建設、自主采購與付款,自主與上市公司對接請款、自負盈虧,實質為阮鐘炎與上市公司開展業務。
此后,經浙江證監局現場檢查及調查認定,阮鐘炎系公司阮榮濤侄子,阮榮濤因叔侄關系指定將前述項目交由阮鐘炎實際承包,并要求浙江宏祥予以配合。阮鐘炎系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上述交易構成關聯交易;2022年度上述關聯交易發生額為1.2億元,占公司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8.6%。對此情況,公司未在2022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于今年4月29日召開董事會,在關聯董事回避的情況下追認該筆關聯交易,并對2022年至2024年公司與浙江宏祥發生的關聯交易進行補充審議并披露。公告稱,公司在確定承包價格前,聘請浙江新誠信工程咨詢公司對項目總體預算進行審核并出具《工程造價咨詢報告書》。項目最終決算時由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公司(甲級資質)審核并出具《竣工結算審核報告》。上述第三方審核后認為,該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利用關聯交易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5月22日,上述追認議案獲得股東大會99.97%同意票通過,其中中小股東同意比例為99.56%。
公司表示,公司就本次事項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公司將深刻反思,認真吸取經驗教訓,加強內部治理的規范性,提高規范運作意識和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公司管理層將全力以赴做好經營管理工作,努力增強核心競爭力,提高經營質量。
資料顯示,錦盛新材從事化妝品包裝材料生產銷售20余年,是國內同行業中技術較為專業、產品種類相對齊全的企業之一,主要產品包括膏霜瓶系列產品和乳液瓶系列產品,產品規格超過1000種,為雅詩蘭黛、上海家化、福瑞達、巨子生物、廣州環亞、林清軒等國內外知名化妝品企業提供化妝品塑料包裝容器。
2020年7月,公司在創業板上市,募資建設年增產1500萬套化妝品包裝容器技改項目、年產4500萬套化妝品包裝容器新建項目。其中“年產4500萬套化妝品包裝容器新建項目”采用智能倉儲物流系統及機器人自動裝箱工作站,被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評為“2021年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CIS)